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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放_充电有了具体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31 07:45:43    作者:尚尧怡    浏览次数:169
导读

本报讯(感谢 王薇) 购买人不应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电动自行车不应停放在室内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日前,由北京市市场指导,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编写得《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

本报讯(感谢 王薇) 购买人不应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电动自行车不应停放在室内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日前,由北京市市场指导,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编写得《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三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据悉,这是地方电动自行车行业同类标准得首次发布。

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楼道充电引发得安全事故备受感谢对创作者的支持。本次发布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指南》指导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在购买、使用、停放、充电、维护保养等日常环节中如何做才能安全有效,并为电动自行车得安全使用提供了标准指引。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总想改装,调整速度,北京青年报感谢注意到,针对这种现象,“指南”中明确规定购买人不应加装、改装、更换不符合该产品强制性认证配置得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也不应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更不能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

“指南”中提到,电动自行车宜停放在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停放场所,不应停放在室内及建筑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停放时,应关闭电源锁,断电停放。需要特别注意得是电动自行车应远离燃气设施、变配电设施、锅炉房、加油站等危险场所停放,间距大于5米。宜远离建筑物外墙停放,车身周边2米范围内无可燃物堆放。应避免在污水井、下水道、化粪池等区域得上部地面位置停放。

电动自行车得充电安全一直备受感谢对创作者的支持,“指南”对充电环节得安全操作也进行了明确。如:电动自行车应在符合China电气安全规定得固定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充电。锂离子蓄电池应放置于开敞式或半开敞式专用充电场所,每次蕞长充电时间不宜大于8小时。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等方式充电等。

另据了解,同时发布得《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则围绕市场需要和监管需求,重点对蓄电池型号命名与电池组永久性唯一编码标识、充放电接口防触电保护、电池组安装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电器输出接口安全性、充电器分类和充电器防护等级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填补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及充电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得空白。

 
(文/尚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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