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于2017年9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5日截止。今年缴费标准为:县(市)每人180元;市区每人240元。河北银行是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唯一指定银行,裕华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正定县、栾城区、藁城区和鹿泉区的医保参保客户可直接到河北银行缴费。其余县市因系统暂未联网,还沿用原缴费渠道,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通知为准。
居民通过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自助多媒体机及ATM机等自助渠道缴费的,若需要发票,可避开高峰期在一个月内凭缴费流水号到河北银行石家庄营业管理部任意一家网点的自助一体机上打印。
此外,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参保居民:
1.居民将钱直接存入银行卡是不能实现自动缴费的,需通过银行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操作。
2.使用非河北银行的银行卡可以在河北银行自助一体机上进行缴费,有可能显示扣款成功,但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款项退回客户账户,造成缴费失败的,客户应留意有无退款。
3.城中村缴费居民较多,村委会或街道办可联系就近的河北银行网点,共同推广自助缴费渠道,必要时河北银行可上门提前办理银行卡和手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