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天涯各位大神,我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半,第一年没交社保,至今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工作都是老板个人卡打到我的卡上,转账备注写的是工资。
今年我结婚,就离职了,我离职后老板没找到合适的,又说跟我比较和财,在我结完婚的七月份请我回来继续工作,谈的工资是给公司毛利润的百分之十,因为是个人的小公司,而且当时生意不好,但是没想到我回来之后生意好了很多,到现在两个月应该分给我10万块钱,他可能觉得太多了,要把我辞退,现在我想知道以上情况,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一共能争取到多少钱?
雨中奔跑的白狐狸 2017-09-05 01:41:54
工资,打成了工作,不好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