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按理说醉驾被查处一次就应该长记性了,可是驾驶员彭某却没有吸取教训,
在等候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期间,因再次醉驾被民警查获......
处罚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彭某提起公诉,建议撤销缓刑,对其数罪并罚。
案情回顾
2016年8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彭某饮酒后驾驶鄂CM9×××号小型轿车,由十堰市朝阳中路经福建路往三堰方向行驶,当行至福建路立交桥路段时被民警查获。
经湖北医药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毒物检验鉴定,在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51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警方侦查终结后,以被告人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4月6日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并吊销了他的驾驶证。
(网络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