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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严打”记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9 03:01:43    作者:微世推-实习王怡薇    浏览次数:343
导读

83年“严打”老照片(图源:网络)回顾建国后中国的法制进程,1983年注定是许多人心里难以绕过的一个“坎”。这一年里,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拉开了“严打”的序幕。这场“严打”,历时3年零5个月,


83年“严打”老照片(图源:网络)


回顾建国后中国的法制进程,1983年注定是许多人心里难以绕过的一个“坎”。

 

这一年里,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决定》,拉开了“严打”的序幕。这场“严打”,历时3年零5个月,在扭转了改革开放初治安恶化的局面的同时,也出现了打击“扩大化”的问题,使这场“严打”在多年以后依然充满了争议。

 

1983年,多数的70后还是懵懵懂懂的年龄。只记得校园里的宣传栏里,不再是同学们的画作,不再是优秀作文,而是大幅的“严打”宣传报道,甚至行刑的现场照片。或许,国家的初衷是希望“祖国的花朵”能汲取前车之鉴,走上健康成长的坦途。然而,客观而言,那些血淋淋的报道带来的视觉冲击,带给孩子们更多的是对犯罪的恐惧。

 

其实,当年组织全国规模的“严打”是深刻历史背景的。改革开放伊始,旧的秩序被打破,新的秩序尚未建立,人们无论是思想观念还是生活方式,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社会治安面临着严峻的挑战。1983年6月16日,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牙克石,发生了一起新中国罕见的特大凶杀案,8名犯罪分子连续作案10多个小时,杀害27名无辜群众(其中男性19人,女性8人),十数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甚至正在云南前线指挥对越作战的杨得志将军,女儿也在郑州遭到流氓调戏,女婿被殴致死。

 

尽管这些血淋淋的案件都是后来看报道才知道的,但当年还只是十岁左右孩童的我,也已经明显感觉到治安的严峻。我一个同班同学的父亲,在出差时就遭到抢劫,为保护公款,和一起出差的战友壮烈殉职——要知道,遇难时他们还穿着军装!穿着军装的军人生命尚且受到威胁,何况普通的老百姓!


 83年“严打”老照片(图源:网络)


于是,当鸣着警笛的警车开道,武警、民兵押着成车的犯人驶向刑场的时候,和多数群众一样,我们感到振奋,解气和鼓舞。发自内心觉得这些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车上那些被五花大绑的犯人,往往成为我们的谈资。他们胸前挂着木牌,上面写有名字、性别、年龄及罪行等,名字上面还画着黑色的“×”。面对死亡,他们有的漠无表情,有的面如土色,有的甚至已经瘫软站不稳了,被身边的民兵架住才不致瘫倒。

 

也许是年龄较小吧,参加宣判大会时,我们对案情并不十分关心。正如当年看电影,喜欢把影片里的人物分为“好人、坏人”一样,对这些被押赴刑场的犯罪分子,我们也简单地将其标签为“坏人”。直到后来一个同学的表哥被公安机关带走,我们隐隐感觉“严打”是不是过了点。

 

同学表哥姓陈,中学毕业后没工作,在家“待业”,很快和周围社会青年走到了一块。当然,毕竟陈姓表哥父亲是军人,家教较严,在严格管束下,他和社会青年的交往也仅仅是闲暇时一起打打牌、跳跳舞而已,对社会青年的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从不参与。“严打”开始后,这伙社会青年因为盗窃问题被“一窝端”了,陈姓表哥也被带走。因为,在他家里起获一辆自行车——那是失窃的“赃物”。

 

公安局认定陈姓表哥是盗窃团伙的成员,自行车是分得的赃物。而陈姓表哥死活不认,说那辆自行车只是跟朋友借用几天而已。据说,当时一起去借车的同伴还专门到公安局证实了这一点,但不知道为什么,最终没有得到采信。

 

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稀缺之货,是结婚必备的“三大件”之一。盗窃这么贵重的东西,处罚绝对不轻。最终,陈姓表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陈姓表哥被带走后,他的妈妈终日以泪洗面,几乎成了“祥林嫂”,遇到人就说:“我孩子是冤枉的……”闻者无不动容。


83年“严打”老照片(图源:网络) 


至于后来陈姓表哥情况怎样,因为转学等原因,我和同学失去联系,也没进一步了解。但对于他被判刑,年幼的我还是感到非常意外的。因为,印象中陈姓表哥白白净净,戴副眼镜,非常斯文。我们时常到他家里看连环画,他有空时也会带我们到河里游泳,到小树林掏鸟窝、采野果。无论如何,我也很难将他跟审判台上那些“坏人”联系在一起。

 

然而,当后来逐渐长大,了解了1983年严打扩大化的一些问题后,我才知道,他并不是被判得最重的一个。法学家陈光中曾举过一个发生在河南的例子:“严打”中,一对青年恋爱,遭女方家长反对。两人离家同居。女方家长报案说男孩子强奸了自己的女儿。这名男青年因“流氓罪”被判处了死刑;一个女孩夏天夜晚在自家院子里洗澡,这时同村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从门前路过,因院墙较低随便伸头看了一眼,被女孩发现,该女大叫“流氓”,男孩被抓,随即被定为“流氓罪”给枪毙了。

 

“严打”期间,犯“流氓罪”的人特别多。因为,1979年制定刑法时,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留下了一个“大口袋”。凡是司法机关认为“情节恶劣”,但又没法用其他罪名来定罪的行为,很多都让“流氓罪”这个“大口袋”给“兜”起来了。包括打架斗殴,侮辱妇女,寻衅滋事什么的,统统都是“流氓罪”。


 83年“严打”老照片(图源:网络)


当时最广为人知的一个案例是,演员迟志强在南京拍电影时,经常8、9个人在家里进行家庭舞会,跳贴面舞。迟志强甚至还轻率地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一夜情”。正值“严打”期间,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会引起邻居的反感,更没想到邻居会报案称有人聚众“搞流氓活动”。于是,迟志强很快被逮捕,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后来,在狱中唱了大量囚歌,如《铁窗泪》《愁啊愁》等,再次走红全国。

 

事实上,那个年代对男女关系讳莫如深,稍有越轨,面临的处罚将是难以承担之重。现在人们已经见怪不怪的诸如“未婚同居”“一夜情”等,在当年几乎难以想像。类似“木子美”之类的网红,在当年绝对被判“流氓罪”无疑。

 

一个远房表哥,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在县法院工作。1985年暑假期间,她那还在南京读大学的女朋友和闺蜜千里迢迢坐了几天火车过来看他。不巧,找了两家招待所,都已经没有房间了。经过高等教育的年青男女,在观念上比一般人要开放一些,女朋友和闺蜜就住到了表哥的单身宿舍里。

 

很快,表哥宿舍里住了两个打扮时髦的女孩的事情就被邻居发现了,他觉得不对劲,觉得隔壁这小伙子怎么能够这么“流氓”,竟然一个人和两个女孩子住一起!于是立即向派出所举报。当时正值“严打”期间,派出所长也不敢怠慢,于是悄悄组织了几名警察,决定深夜现场“捉奸”。


影片《厂花》中,女主角由“厂花”变“女流氓”


派出所长是部队的复转军人,即便“捉奸”也大有组织“战役”之风。当天晚上在宿舍外设伏。发现表哥宿舍的灯熄灭后,一声令下,警察们迅速冲上楼去,撞开宿舍门,几把雪亮的手电筒向床上照去,却发现床上只有两人,用被子捂着身子吓得瑟瑟发抖。

 

派出所长面无表情地命令:“捆了”!几名警察不顾床上的人衣衫不整,也不理表哥的解释,冲上前去就上绳索,押回所里“候审”。

 

折腾了一夜,才发现问题严重:表哥居然是法院的干警,而被抓的女孩原来是他女朋友!但无论如何,孤男寡女,未婚同居,这始终是“严重的作风问题”。既然人已经抓了,派出所长也只能将错就错,通知法院政工科过来领人。

 

事情闹得这么大了,表哥自感在院里难以抬头,在接受院里的记过处分后提出了辞职。90年代律师职业放开后,他在省城开办了一家小律师所,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回忆起当年的往事,他感到庆幸:幸亏发生“捉奸”事件的前两天,女朋友的闺蜜有事买车票回省城了。如果当时还在屋子里,就是长了十张嘴都说不清楚的。因为,按照当年“流氓罪”的标准,未婚的一男一女在一起,只是作风问题,两女一男在一起,那绝对是“流氓罪”无疑!

 

往事已成烟尘。1983年“严打”,是在法治极不健全、社会治安严重恶化的特殊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它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为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方面可谓功不可没。但在打击扩大化、漠视人权方面留下的教训,至今依然值得执法者反思和汲取。


本文首发“怀旧70后”公众号





 
(文/微世推-实习王怡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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