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証”二字有何关系与区别?
证:
证:从“証”省。
证:繁体字写作“証”。
証:从言、从正。
《六书略》曰:“言,从二、从舌。二,古文上字。自舌上而出者言也。”。
《说文解字》:“上,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说文解字注》第4页说:“上,高也,此古文丄。古文上作二,故帝下㫄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可以證古文本作二,篆作丄。”《说文解字注》第4页又说:“指事也。凡指事之文绝少,故显白言之。不于一下言之者,一之为指事不待言也。象形者实有其物,日月是也。指事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丄丅是也。天地为形,天在上,地在下。地在上,天在下。则皆为事。”
《说文解字》:“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犹惟初太始道所立而造分天地化成万物者是一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卜,灼剥龟也。象灸龟之形。一曰象龟兆之从(纵)横也”。犹灼灸龟甲取兆纵横之文者是卜字之范式。
一、卜两范式叠加:犹凡物在高于“一”之处者为上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舌,在口,所以言也、別味也。从干、从口。”。
《说文解字》:“干,犯也。从反入,从一。”。
《说文解字》:“入,内也。象从上俱下也。”。
《说文解字》:“丿,右戾也。象左引之形。凡丿之属皆从丿。”。
右戾而象左引之形犹男根之形者是丿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乀,左戾也。从反丿。读与弗同。”。自左而曲于右故其字象自右方引之犹象阴液流出之形者是乀字之范式。
丿、乀两范式叠加。阴乀阳丿沟通犹阳进了阴之内部者是入字之范式。
(一:参见一画“一”)
“反入”、一两范式叠加:犹守于一而入不顺,逆犯上下行事者是干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口,人所以言食也。象形。”。犹人所以言所以食之通道门禁者是口字之范式。
干、口两范式叠加:言犯口而岀之、食犯口而入之犹在口中别味辨音以把关言食之通道门禁者是舌字之范式。
二(上)、舌两范式叠加:犹自舌上而出之声者是言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正,是也。从止,一以止。”
(一:参见一画“一”)
《说文解字》:“止,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足所至而如草木生根一样定住是止字之范式。
一、止两范式叠加。不偏斜而合于法则犹上达道所立而止者是正字之范式。
言、正两范式叠加:犹公正确凿之言其可验之以明示事实者是证字之范式。
证:异体字写作“證”。
《说文解字》:“證,告也。从言、登声。”
(言:参见七画之十二“言”)
《说文解字》:“登,上车也。从癶、豆。象登车形。”。
止、(
)两范式叠加:犹二足前后开张若有所拨除而行者是癶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犹竖立有茎古食肉器者是豆字之范式。
癶、豆两范式叠加:犹二止相背站上竖立之器物者是登字之范式。
言、登两范式叠加:犹所告之言其可登而验之明示事实者是證字之范式。
繁体字“証”、异体字“證”简化为“证”是根据古人(异体字、同旁字)书法省笔规范简化。
“证”犹公正确凿之言其可验之以明示事实者。表达得是事实得客观描述。
“證”犹所告之言其可登而验之明示事实者。表达得是事实发生得症象。
“证”与“證”都讲得是其可验之以明示事实。不同得是“证”讲得是从公正确凿这个方面。“證”讲得是可以重复展现这个方面。公正确凿可验之以明示事实之言,一定是言之可以重复展现而验之明示事实。言之可以重复展现而验之明示事实一定是公正确凿可验之以明示事实之言。所以“证”与“證”是相同得表达。只是视界表达方式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