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 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今后东莞市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 " 两个五年 " 入户条件。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和谐理念融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东莞市落户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东莞市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 5 年且办理居住证满 5 年为入户条件的居住社保入户。
据了解," 十三五 " 期间,东莞全市努力实现 50 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东莞市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 92% 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 2 个百分点以上。
《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
A. 放宽八类重点群体的落户限制;
B. 优先解决非户籍人口存量问题,进一步放宽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限制;
C. 升级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审核流程,实现户政业务网上办理和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
《实施方案》对八类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放宽
1. 农村学生在东莞市大中专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人口;
2. 农村青年参军退伍、转业后升学将户口迁入的人口;
3. 在城镇就业居住 5 年以上的人口;
4. 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
5. 新生代农民工;
6. 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
7. 技术工人;
8. 留学归国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 1 类至第 5 类是重点群体,属放宽限制群体,要制定更加宽松的政策措施;第 6 至第 8 类重点群体,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群体,要坚决取消相关限制条件。
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