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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生活救助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21:35:18    浏览次数:234
导读

华声在线8月15日讯(通讯员 祝林书 记者 刘文韬) 今天,省减灾委办公室向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发出紧急通知,就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和省委、要求,有效应对当前洪涝灾害有关工作进行部署。通

华声在线8月15日讯(通讯员 祝林书 记者 刘文韬) 今天,省减灾委办公室向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发出紧急通知,就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和省委、要求,有效应对当前洪涝灾害有关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要求各受灾地区减灾委、民政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

通知指出,8月11日以来,我省湘中以北地区出现较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持续暴雨天气引发城乡积涝、山洪、滑坡等次生灾害。对此,各地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和值班值守工作。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主动牵头,会同相关涉灾部门会商灾情,尤应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农业、地震、林业、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和会商,共同校核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房屋倒损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等关键指标后,再续报灾情数据,确保灾情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通知明确,各地要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充分考虑应对洪涝灾害的需要,清点检查现有救灾物资储备,适度增加防抗强降雨天气所需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加大棉被、帐篷、棉衣等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力度。要切实建立起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机制,与辖区内或周边生产厂家、大型超市签订紧急供货协议,确保灾害应急期间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全面救助。

通知强调,各地要继续做好新灾应对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密切跟踪灾情的发展,及时启动各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协助开展救灾工作;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坚决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受灾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气象部门预测,15日至18日湘中以北多阵雨,19日至20日湘中以北还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大雨,湘北局部地区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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