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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是就有这样一位离家打工的孝子,因为母亲突然生病,想要向老板提出辞职回老家照顾母亲,却被老板拒绝。双方争执不下,来到秀洲区洪合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提出辞职老板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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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刚满20岁的小叶从家乡云南来到洪合打工,最终在林老板的毛衣平车加工作坊内当平车挡车工。这是一个家庭式作坊,林老板与小叶约定,工期为一年,平时吃住都在作坊,由林老板提供,每个月再支付给他200多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等到工期结束时一次性支付。
原本,小叶刚踏入社会,也没有一技之长,虽然每个月只有很少的收入到手,但好在吃住林老板都帮忙解决,而且老板还耐心教他技术,也算学到了一门手艺,所以小叶也安心地在作坊里工作。
9月中旬的一天,小叶老家突然来电话,说是小叶的母亲生病住院了。小叶当即决定回老家照顾母亲,便找林老板商量,能否提前结束工期,结算工资。
让小叶没想到的是,林老板不同意小叶的辞职请求,对小叶说:“我们当时口头约定好了工期为一年,你现在才做了半年就要走,属于违约。而且现在正是业务最忙的时候,你这学了技术说走就走,那怎么行!”同时,林老板表示,如果小叶一定要走,剩下的工钱他是不会支付的。
林老板告诉老娘舅,小叶刚来的时候,由于是第一次接触这类工种,前期做出来的产品都是不合格的,给他造成了不少损失,如果小叶执意要辞职,剩下的工钱就用来抵扣小叶造成的损失了。
用“感情牌”化解纠纷
老娘舅饶仁华了解完纠纷的基本情况后,看到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立即采取了“冷处理法”,将两人分开进行调解。
首先 老娘舅向小叶宣讲相关劳动法规,解释法律规定,
辞职必须提前30天,而小叶虽然是特殊情况,但是后来了解到母亲的病情并不十分严重,老娘舅便提出让小林多留10天,给林老板重新找工人的时间,小叶表示同意。
随后 老娘舅在与林老板的谈话中了解到,小叶做出的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并不多,林老板也是个厚道人,当时因为着急才夸大了事实,于是老娘舅耐心地向林老板讲解了《劳动法》中的法律条文,指出林老板
拒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小叶造成的损失可以适当从工资中扣除一些,也将小叶愿意再工作10天时间,让林老板有时间重新找工人的情况告诉了他。
看到林老板的态度有所松动,老娘舅又打起了“感情牌”:
“你当初也是从外地来洪合打拼的,离乡背井赚点钱很不容易,小叶平时也算是勤恳,找到这份工作他也是很珍惜的,但是家里母亲生病他要回去伺候也是一份孝心,如果拿不到工资,他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咱们总不能不让人尽孝道吧?”经过老娘舅耐心的劝解,林老板最终同意将损失适当扣除后的工资支付给小叶,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