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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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淘宝分销平台供应商、分销商的合法权益、维护淘宝分销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根据《淘宝分销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淘宝分销平台分销商入驻协议》和《淘宝规则》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
第二条 |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供应商、分销商入驻和退出淘宝分销平台,在淘宝分销平台的经营活动及其后果。 |
分销商在淘宝网上的经营活动应适用淘宝其它相关规则。 | |
第三条 | 【诚信承诺】供应商、分销商在淘宝分销平台的日常经营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客户和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共同将淘宝分销平台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分销平台。 |
第二章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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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淘宝分销平台,是指为特定会员提供分销服务和管理的网络交易平台,域名为:fenxiao.taobao.com。 |
第五条 | 供应商,是指通过淘宝分销平台向分销商提供产品供其销售的淘宝会员,包括品牌供应商和普通供应商。其中,品牌供应商又分自有品牌供应商和授权品牌供应商。本管理规范项下,供应商在分销平台发布的商品称为产品。 |
第六条 | 分销商,是指淘宝分销平台经销商和代销商的总称。 |
第七条 | 经销,指分销商向供应商批量采购货物,供应商发货给分销商后,分销商再进行零售的分销方式。在淘宝分销平台采用经销模式的分销商称为经销商。 |
第八条 | 代销,是指仅从供应商处获得产品信息和授权并据此进行销售,在买家购买分销商品后,向供应商采购产品,由供应商将采购产品直接发货给消费者的分销方式。在淘宝分销平台采用代销模式的分销商称为代销商。 |
第三章 入 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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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应商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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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入驻条件】 |
(一)供应商入驻基本条件: | |
供应商入驻淘宝分销平台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
1. 持有并提交最新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且拟在淘宝分销平台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 |
2. 已注册成为淘宝会员,且该淘宝账户与已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绑定;如该支付宝账户为企业账户,则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载的企业名称一致;如该支付宝账户为个人帐户,则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致; | |
3. 持有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 |
4. 签署《淘宝分销平台供应商入驻协议》; | |
5. 至申请入驻时,未曾出现《淘宝规则》中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不当使用他人权利及恶意骚扰的违规行为; | |
(二) 供应商入驻淘宝分销平台时所选择类目如为以下类目,不得入驻淘宝分销平台: | |
1. 虚拟物品、充值类行业 | |
1) 网络游戏点卡 | |
2) 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 | |
3) 腾讯QQ专区 | |
4) 网络服务、电脑软件 | |
5) 电子客票(含代售门票类)、福彩 | |
2. 书籍、音像行业 | |
1) 书籍、杂志、报纸 | |
2) 音乐、影视、明星、乐器 | |
3. 生活服务行业 | |
1) **、情趣内衣 | |
4. 古玩、收藏行业 | |
1) 古董、邮币、字画、收藏 | |
5. 珠宝、首饰行业 | |
1) 珠宝、玉石、翡翠、黄金 | |
6. 烟、酒行业 | |
1) 外国烟、国产烟、烟丝、烟叶 | |
2) 洋酒、白酒、红酒等 | |
7. 医药、医疗器械行业 | |
1) 中药、西药、处方药 | |
第十条 | 【品牌授权条件】供应商加入品牌授权服务保障还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
(一) 供应商为自有品牌供应商的,在符合入驻基本条件后,还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或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 | |
(二) 供应商为授权品牌供应商的,在符合入驻基本条件后,还须提交上一级的正规品牌授权文件或正规采购合同及进货发票,若上一级的授权方或供货商为自然人,则须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的扫描件; | |
(三) 签署《淘宝分销平台品牌授权服务协议》。 | |
第十一条 | 【审核及期限】申请人通过淘宝分销平台系统线上提交申请资料后,淘宝分销平台将对该申请资料进行淘宝分销平台系统和人工审核,并结合淘宝网各类目货源需求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期限自申请资料交齐之日起七天,审核完毕后淘宝分销平台将通过旺旺、站内信或邮箱方式答复审核结果,如果审核未通过将同时答复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
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自申请被拒绝之日起三十天后方可再次提交申请。 | |
第十二条 | 【入驻操作】供应商通过淘宝分销平台审核后,可在审核通过之日起登陆淘宝分销平台进行相关操作,包括基本信息录入、产品发布与导入、铺货、开启招募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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