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给广大淘宝会员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淘宝网对《淘宝规则》(http://service.taobao.com/support/help-12185.htm)中“骗取他人财物”的违规行为新增规则解释。详情如下:
规则正文: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规则解读:
骗取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卖家在买家未收到货的情况下,诱导买家提前确认收货,以获取钱款;
2、卖家利用钓鱼网站或以帮助买家充值为借口,非法获取买家充值密码;
3、卖家利用非法手段骗取淘宝交易类保险的保险金。
本规则解释将于2011年7月5日生效。
请广大会员仔细阅读规则内容,及时调整相关行为。
查阅《淘宝规则》及相关规则解释:http://rule.taobao.com/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