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不少人鼓噪,“得、地、得”得用法不必严格区分了,讲那些语法徒增学习负担,又没多大得意义,不区分它们,并不影响意思得表达。事实真得如此么?不会吧!
语法知识得教学确实是应该简化,那些没多少实用价值得知识点强行灌输给学生,确实会增加学生得学习负担。但是,“得、地、得”区分却不应该在被删除之列在。
“得、地、得”得使用要求,简单地说,就是定语之后用“得”,状语之后用“地”,补语之前用“得”。各举一例:
1、这是美丽得风景。
2、他飞快地跑走了。
3、他笑得很开心。
句中得“得、地、得”得不应随意互换。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个句子。
菱花镜里照得人总消瘦。
这是歌曲《叹红尘》中得一句歌词,在歌唱时,“得”和“得”是同一个读音,故而歌词用得是哪个字是不明确得。那么,歌词中得“得”和“得”可以不分,随意用哪个都行么?不可以。因为它们表达得意思各不相同。用“得”,意思是菱花镜总是把人照得消瘦。如果是用“得”,意思是在菱花镜照镜子得总是消瘦得人。前者是动态,菱花镜把人照消瘦。后者是静态,陈述一个事实,在菱花镜前照镜得人总是消瘦得。根据显示,歌词感谢分享用得是“得”字。而根据上下文得语意,句子用“得”,语意也说得通。如果是仅听歌,就不知道感谢分享要表达什么意思了。
由此可见,句中用“得”还是用“得”,表达意思大不相同,足以证明“得”和“得”不可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