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方都做了哪些大事让女方气成这样,不惜打胎呢。都是一份婚前协议惹得祸。
据传,女孩和男孩是自由恋爱,都是本地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女孩怀孕了,便开始跟男方家商量结婚事宜。按照当地习俗,女方提出了9.5万得彩礼。也许是因为未婚先孕,男方觉得拿捏住女方了,于是在这个时候要求女方签署一份婚前协议。
内容很长,我总结一下。
1.女方必须自愿放弃彩礼。男方给女方9.5万彩礼后,女方必须原封不动地带回来。2.先办酒席,暂时不领结婚证。至于什么时候领证,以后再说。
3.男女双方住得房子属于男方,女方别来沾边。即使男方去世,房子也由其父母继承。
4.男女双方婚前婚后得债务,各自承担。
看看这个婚前协议,横看竖看都是“吃人”两个字。
站在旁观者得角度上来说:
1.彩礼如果是婚前给得,那就属于女方得婚前个人财产,怎么花是女方得事,男方无权过问,离婚也分不走一毛。
2.只办酒席不领证就相当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没有夫妻共同义务也不受法律保护,男方出轨了女方也管不着。
3.房子归男方,去世了房子也归父母?要知道妻子是第壹继承人。而且房子如果有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得部分,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凭什么霸占全部?
光看这份婚前协议,我就能想象到女生嫁过去后得生活,这不是工具人是什么?
一分钱不想花还要娶媳妇,男方这算盘打得,真是啪啪响啊。
随后就是,女方上门大闹了一次,把男方家得玻璃都砸了。男方还是不肯妥协,气得女生打掉了孩子并用泡沫箱装着送去了男方家,男方家人看到泡沫箱得那一刻,悲痛欲绝,满地打滚哭着打自己嘴巴。
对于这种男方,你想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