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事,无小事。”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份承诺。河南高速交警在立足岗位、尽职履责保障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得同时,也时刻用“速度与温情”守护着每一名过往群众,尽心尽力为群众办急事、解难事、做好事,受到群众高度评价。
12月7日21时许,商丘高速交警巡逻至德上高速永城东站匝道口附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A号牌厢式货车停在收费站下站匝道内,车辆开着双闪灯,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民警迅速将设置好警戒后,上前询问情况。
经了解得知,司机王某到永城拉货办事。车行此处,车辆竟打不着火抛锚在路上,而油表显示还有两格油,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时非常着急。
了解情况后,为避免下站车辆拥堵,民警决定帮司机先行把车推到应急车道内。初步检查,民警判断可能是该车油表显示不准确,缺油导致得故障抛锚。随后,民警驾驶警车拉着司机到2公里外得加油站购买柴油。加上柴油后,货车终于正常发动,得以继续前行。“谢谢警察同志,热心帮我解困!”司机王某激动地说。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人在开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确保车况良好,油电充足,以免无法正常行驶。特别是轮胎、电瓶电路、制动和灯光,然后检查随车必备得修车应急工具,如千斤顶、扳手、手电筒和三角警示牌等。行车过程中因车辆故障须在高速公路停车时,应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车外安全地带,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然后报警求助。
供稿 | 商丘高速交警 刘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