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两个公开”突出市场参与方主体责任
“把惠农实事办好,让信息完全公开。”本着这一主旨,福建一方面公开补贴资金结算时限,县级农机部门每月5日前向县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结算函,财政部门负责资料合规性审核,并于当月2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另一方面,将补贴程序、补贴产品、购机者购买信息、资金使用情况、产品鉴定推广信息、投诉咨询方式等全部公开。
“越是公开,越是减少暗箱操作,对极少数的不法分子可以说是‘天然杀菌器’。”孙东华说。阳光操作减少了企业负担,让企业可以把精力集中放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上。
“两个公开”突出了市场参与方的主体责任。农机生产企业应对经销商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经销商应对产品销售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两公开’让我获得更多社员的充分信任。”南平市人大代表、建阳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董事长曾雄香说。建阳利民合作社有100多位社员,这几年买了100多台(套)农机设备,总价值约600万元,获政府补贴约300万元。之前由于信息不够公开,一些社员难免心生顾虑。“两公开”后,社员干劲更足了,今年已有5位年轻人回乡务农,加入了合作社。
在减少“事前审批”的同时,农业部门将重心移到“事后监督”,特别是对补贴额较高和有省级累加补贴的机具组织重点抽查核实。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第三方开展机具抽查核实工作,加大处罚力度。